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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

9月9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意见》还提到,要鼓励各地立足实际,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要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全国87.7万个家庭农场主,已是真正的职业农民

   

业内普遍认为,家庭农场是最适应农业特点且最有效率的农业主体之一

随着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其经营范围已从主要限于生产环节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不少地区的家庭农场正从粮经结合、种养结合发展到一二三产业融合。

例如:江西省上栗县福田镇江洲家庭农场,每到周末就游人不断,人们充分享受农耕文化的乐趣。当地不断壮大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把家庭农场打造成农产品生产、加工、观光、采摘基地。仅2018年,上栗县就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说:“目前,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有2.3亿户,经农业部门认定或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数量已超过87.7万户。家庭农场从承包农户中孕育而生并发展壮大,对其他农户的生产经营有带动作用。”

据此前农业部门对全国3000多户家庭农场的跟踪监测,其年平均纯收入不仅远高于普通农户收入,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家庭农场主已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农民。

《意见》出台,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着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土地方面,农民“惜地”思想仍一定程度存在,不少家庭农场主存在租地难、租地贵等困难。同时,家庭农场对晒场、仓储、机库等用地需求大,但设施用地指标获批较难。

资金方面,季节性投入特别是支付租金和购买农机等支出明显增加,不少存在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意见》出台,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在用地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但是,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在金融服务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

在财政税收方面:《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

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降低入驻和促销费用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市场主体开发适用的数据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帮助家庭农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新政策的出台为众多家庭农场吃下“定心丸”,从保障土地经营权到强化用地保障,从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到加强金融保险服务,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健全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发展迎来全面的政策扶持。(来源:北方农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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